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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0-18期 第B1版:社会

根子加快保护生态环境

整治养殖业污染源

  

■记者 张伍 通讯员 陈展
  本报讯为推进省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日前,高州市根子镇大力整治养殖业污染源,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上级关于小东江流域禽畜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根子镇迅速召开专题整治会议,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整治的范围及对象,制定目标任务。镇级与村级签定了《小东江根子河段环境整治责任书》,各级落实责任。该镇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党政班子领队,镇、村干部分片区负责,具体落实到人、到地点、到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执行,同时不断加温鼓劲,形成思想共识。
  排查摸底,宣传教育。该镇对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确保全面、详实,并根据具体情况指导养殖户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宣讲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传达省、市对水污染防治的具体要求,加深群众的政策认知。今年9月份以来,该镇出动宣传车50多次,悬挂横幅100多条,发放宣传单张500多张,对需整治的养殖场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书。
  清理关闭,限期整治。该镇对确定关闭的禁养区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养殖户签定搬迁关闭协议,限期搬迁关闭。对确定整治的禁养区范围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以种定养,农牧结合,配足够沼气池、集液池和消纳土地。采用环保型模式治理的,督促其要做到达标排放。对村中养殖,结合村级环境整治,实行村民自治,没有治理条件的,劝其退养。凡是非禁养场不具备治理条件或治理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劝其退养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