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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09-28期 第B1版:社会

化州公路局

8座废弃桥梁移交镇管养

  ■记者文华春通讯员曾进董天忠
  本报讯近日,化州公路局抽调公路工程、养护、安全负责人深入到相关乡镇,制订废弃公路桥梁和旧线公路管护及安全责任移交协议书,将8座废弃使用的公路桥梁和25.728公里旧线公路移交给所属乡镇管养。
  据了解,随着化州境内国道207线,省道284线、285线、372线公路等级的不断提升,因裁弯取直、改线,有8座废弃使用的公路桥梁和25.728公里旧线公路。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及茂交基函[2016]1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上述废弃桥梁和旧线公路进行拆除或者移交。这些桥梁和道路,一旦拆除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群众的出行和制约当地经济发展。为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当地政府开发利用,该局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不推不延,以务实的作风,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抓实干,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先决条件,为全力保证化州公路的平安畅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路废弃桥梁和旧线公路的移交管理,将有效地从源头上避免人财物的资源浪费,更好地带动当地村镇的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成为当地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经济网点,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