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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09-08期 第A2版:要闻

关于推荐首批茂名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的公告

  为落实《关于印发〈茂名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扶持培养计划(试行)〉的通知》(茂宣通〔2016〕42号)精神,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评选首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2016年从我市宣传文化领域具有较高技术、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传播、文博非遗、文化产业、网络舆论、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群众文化活动带头人中遴选20名左右优秀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扶持培养。从事其他行业工作,但在以上专业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也可参加推荐评选。人选条件要求和扶持措施按《茂名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扶持培养计划(试行)》执行。
  
  二、推荐遴选程序
  茂名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评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学术创作成果,注重个体与民间参与,注重社会效益与影响力,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评审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1.推荐和申报。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及各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地区人选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茂名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及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文资办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市直宣传文化人才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推荐人选须按要求填写《茂名市首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科研成果或创新创造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审核后上报当地党委宣传部,当地各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办公室和市直本系统有关单位。
  2.资格审查。市宣传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及各系统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3.集中评审。由市宣传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综合考虑提出入选建议名单。
  4.研究审定。根据评审会意见,将建议名单报市委宣传部部长会议审定。
  5.公示和公布。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入选名单通过本地区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事项
  (一)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发动,拓宽评选渠道,准确把握标准,广泛听取意见,精心组织挑选,真正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人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个人也可向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各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办公室或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自我推荐。推荐名单在所在单位公示。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及各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须向市委宣传部报送以下材料:
  茂名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推荐人选事迹材料(1500-2000字)、《茂名市首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茂名市首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XX区(市)委宣传部或XX单位关于推荐首批茂名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候选人的报告》及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科研成果或创新创造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自我推荐的,可在公共邮箱(gbk2910485@126.com,密码:2910485)下载表格及查阅相关材料(也可以在茂名宣传网:http://mmxcb. maoming.gov.cn/查阅下载),按要求填写,报当地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当地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办公室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3)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
  2.报送时间
  个人向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各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人:颜春晖、何湖汉,联系电话:291048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bk2910485@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受理。
  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