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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06-02期 第B5版:法治

无证驾驶发生意外一人亡

张某获刑一年十个月

  驾驶汽车,必须要考取驾驶证,然而,有一些人,自认为自己得驾驶技术厉害,不用通过考试,一样可以驾驶得了汽车,然而发生意外的时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5年1月,张某在化州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搭载3名朋友,向化州某镇方向行驶,当行至化州市某路段时,车轮爆胎,车辆失控翻出路旁,造成其中一名朋友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3名乘客无责任。
  化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交通安全观念淡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幅度内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法官提醒:驾驶汽车人员,必须要考取国家规定的驾驶证,不能任性妄为,造成无证驾驶;若无证驾驶发生意外,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代价是高昂的。
  通讯员 陈坚华 记者 谢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