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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5-10-15期 第A4版:化州观察

化州多措并举规范管理

致力解决土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

  ■通讯员魏柯明
  本报讯近日,化州市在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妥善解决该市土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动员会,化州市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解读了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会议指出,过去一段时期,化州市的部分镇(区、街道)或相关单位在取得用地批文或用地手续后,由于未经批准而将土地转让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导致该类用地户难以办理用地手续,意见较大,严重影响了该市稳定大局。为此,有关镇(区、街道)要求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并减免相关税费办理用地手续给用地户。为妥善解决上述土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土地管理规范化,特制订工作方案,适用此方案的范围是:凡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取得整幅地块的用地手续(含国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通知书、宅基地证等)或征地批准文件或预征地批复文件或用地批准文件,没有纠纷且整幅地块不属于闲置土地范围的土地已处置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商住或住宅用地(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除外)一律按本方案处理,在2008年1月1日后转让的土地须按现行的政策处理。
  对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化州市相关领导提出几点意见: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加强领导,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三、加强配合,形成工作推进的合力;四、严格把关,规范有效推进工作;五、抓好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会议强调,这项工作事关化州的稳定大局,各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规范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