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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7-21期 第第04版版:国内国际

法官林保南:秉公执法 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十几年来,全国优秀法官、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保南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收当事人一分钱,为了素昧平生的老百姓倾尽全力,面对威胁利诱岿然不动,执结标的额近亿元,执结率近100%。 他凭着秉公执法、柔情析法、真情用法,赢得了良好口碑。 正义不分钱多钱少 1987年,22岁的林保南从一名中学教师调到霞山区法院工作。此后的20多年里,他就一直“钉”在执行岗位上。每年经手数十起案件,从几百万元到区区几十元,无论案件大小,他都认真对待,常常费尽周折。 2005年,一件标的额只有150元的执行案交到了林保南手上。市民郑小玲(化名)跟丈夫杨小凯(化名)离了婚,独自带着上小学的女儿生活。自己下岗失业、女儿患病,郑小玲一度陷入困境。她三天两头拿着一两百元钱的药费单找法院和前夫。身为司机的杨小凯不堪其烦,后来索性赌气拒绝给钱。郑小玲只好到法院申请执行。 标的额仅有150元,林保南却没有嫌案件小。他主动找郑小玲了解案情,并反复告诫她不要总到杨小凯的单位吵闹。同时,他还多次上门开导杨小凯,“没想到法官这么有耐心,他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杨小凯回忆说。 林保南的执着终于感动了他们两人。经过反复调解,杨小凯同意一次性给付女儿的日常医药费。 如今,郑小玲是一家物业公司的财务人员,女儿上了大学,杨小凯则组建了新家庭。逢年过节,两个家庭还一起吃顿饭,相处融洽。 有人认为,“百元小案”的执行成本远远超过标的额,费这么大的劲不值得。林保南这样回答:“正义是无价的,执行的价值不能以钱多钱少来衡量。对困难群众来说,拿不到这点钱可能就无法过活,甚至心生绝望。” 执行不分上班下班 作为执行法官,不论何时何地,只要有线索林保南就立即行动。至于饭吃到一半放下碗就走人、正在睡觉翻身起来就出门等种种情形,妻子早已习以为常。 2007年4月30日 ,林保南收到一起特殊的执行案。外来工詹秀春因煤气爆炸被重度烧伤,几乎全身都要植皮。高额的治疗费没着落,对人生失去信心的她多次自杀,幸好被及时发现。法院判决责任企业赔偿36万元,但企业以没钱为由搪塞。 早一天执行到赔偿款,就能早一天给伤者生的希望!原计划“五一”长假陪家人去桂林旅游的林保南,毫不犹豫地退了票,利用假期调查这家企业的财产。 功夫不负有心人。立案不到10天,林保南就 将执行 款送到了詹秀春 丈夫手中。几年来,詹秀春坚持治疗,病情逐渐好转。“是林院长救了我全家。”詹秀春经常这样说。 因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很多执行“死案”在林保南手里“起死回生”。 为了寻找躲藏的被执行人,林保南扮成“钓鱼客”,周末走访乡下,终于在深夜将其堵在家里;为了执行停产企业的唯一一笔债权,林保南和同事3年间8次赶赴广西,最终执行到500万元…… 不规律的工作和生活,使林保南两次胃出血住院,但“拼命三郎”的劲头丝毫不改。 有一次正在输液,接到消息称“失踪”已久的被执行人现身,他还是拔下针头就往外跑。 为民不管威胁利诱 很多执行案件背后利益错综复杂,林保南对此坚持“两不”原则:不拿任何好处,不受任何胁迫。 湛江市有机玻璃厂被拖欠厂房租金30多万元,法院判决迟迟无法履行。这个老国企停产十几年,300多名工人的下岗补贴全靠这点租金。工人代表来到霞山区法院,点名请林保南执行此案。 被执行人是当地一家颇有实力的民营企业 ,林保 南一接手,就多次接到电话,要他当心“政治前途”“家人性命”,还提出查封异议、中止执行。对此,林保南没有退缩。他要求被 执行企业履行判决,否则就强制执行,被执行企业只好乖乖付了款。距离春节还有20天,下岗工人每人拿到了一两千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就此化解。 从普通执行法官,到执行庭庭长,再到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林保南接到要求“通融”的电话、当事人送上的“礼物”以及“打头”“买命”的威胁,均不在少数,但他从未动摇过。“作为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谋利益,没有什么可怕的。”林保南说。 新华社记者孔博毛一竹 新华社广州7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