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4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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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3-03期 第第04版版:要闻

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为茂名“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廖锋在中共茂名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摘要)

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也发生了新变化。应当看到,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时期新阶段,由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在新时期新阶段,腐败必将呈现出新变化,主要是:腐败主体由个体向群体演化;腐败手段由直接交易、现货交易、有形交易向间接交易、期货交易、无形交易转化;腐败方式从权钱交易逐渐转为感情投资;腐败现象从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领域和部门向传统的“清水衙门”渗透;网络涉腐信息传播快、网民参与度高、影响大。反腐倡廉将面临着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 从我市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市发生了一系列腐败案,其职务之高、涉案范围之广、涉及金额之大、影响程度之坏,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这些情况表明,我市反腐败的形势不容乐观。在去年征求到干部群众对市党政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中,干部群众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为整改的第一位,这说明干部群众对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更高。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保证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建幸福茂名”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成具有茂名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目标,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同志对茂名提出的“体制改革要先行、制度创新要先试、查办案件要有板有眼”的要求为动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茂名“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将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倾向;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严明换届纪律,集中开展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严肃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为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当前,特别要按照市委“做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刮风、不议论、不怀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的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凡是故意炒作和造谣的,包括在互联网上搬弄是非的人,一定要严惩不贷。对于利用发送短信进行人身攻击的人和事,要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二是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围绕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建幸福茂名”这一核心,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市辖区环境专项治理、企业排污整治、土地调控、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府采购等专项执法监察。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整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检查。加强对信宜、高州两地灾后重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在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以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等为内核的人文精神,形成追求公平正义、反对腐败、敢于监督的社会文化氛围。扎实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继续办好“三纪”教育培训班。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党纪条规,加强廉洁诚信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新闻发布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 “一把手”的监督,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权力运行制约等机制建设。加大《廉政准则》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的突出问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认真落实《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推行公职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整顿,加快推动公务用车改革。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大决策监督力度,明确决策的程序、形式、范围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开展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全面推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快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探索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措施。支持引导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化厂务公开,加快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村务公开,全面建成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注意解决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严肃惩治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化水平。推行村级监委会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认真治理镇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问题。加强对集体股份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审计,推进重要事务公开。严格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大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经营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狠抓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抓手,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建设幸福茂名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作用。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履职不到位酿成重大群体事件和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纠正不切实际、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作风暗访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抓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问题的整改和制度建设,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在经济鉴证、交易、经纪等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对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行业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从严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项目和经费。 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广网络纠风,加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组织明查暗访,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贯彻落实 《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围绕增强群众幸福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教育收费监测,今年力争所有县(市、区)都成为教育“收费规范县”。推广“阳光采购”和“阳光用药”制度,深入治理医生收受医药“回扣”问题,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体制。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全面清理涉企收费。继续治理公路“三乱”现象。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环节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权。逐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实行用人失察问责制,加大对选人用人重大失察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今年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换届之年,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 “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督促推进“大部制”改革,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行绩效管理,深化电子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完成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构建科学的县镇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全面推开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力争审批时限提速30%、网上审批项目占比80% 以上。进一步放权或委托县级审批管理事项。完善对执法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执法司法公开、执法司法回避、执法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改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和宅基地交易、环境产权交易、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五)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坚持“三个相统一”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来抓。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资源调配等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围绕幸福茂名建设,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要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利益、人身权益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查处违规征地、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尤其是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从严惩处。严厉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大对受贿行为经济处罚和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力度。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好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指导预防工作。推进重大案件举报人保护计划,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署名举报人进行重奖。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纪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协调机制、考核办法等制度,逐步完善纪检监察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视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政治、工作、办案、保密和廉洁纪律,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牢固树立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巩固深化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切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四个对”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