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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2-28期 第第10版版:信宜观察/高州观察

信宜法院推行案件回访效果好

本报讯 (记者 梁康玉 通讯员 杨洪波陈严)信宜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案件回访”工作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在结案后对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从2009年开始,信宜法院规定,凡是法院受理的案件,由立案庭和业务庭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向每一个当事人或代理人发放《廉政及审判效能监督卡》,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由每个当事人就办案法官和执行人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廉洁以及工作作风、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当事人可以随时拨打监督电话,也可以在案件审结和执行终结后针对监督卡上列举的行为如实填写,并签署名字后直接邮寄或送到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目前该院已经发送监督卡4000余份,确保每位当事人都能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今年1月,该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肇事赔偿案。判决后,被告人张某在反馈回的《廉政及审判监督卡》上表示对办案法官的执法态度没有意见,就这样,很多案件正在回访法官的劝导下,缓解了对抗情绪,较好地树立法院的权威性。去年,该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去年以来所结各类案件进行了抽查回访,调查中,当事人、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