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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2-23期 第第04版版:我心中的民生实事

不要让民生实事成为“空头支票”

邵杭伟 (省人大代表、致公党茂名市委主委、茂名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对这次群众推选民生实事的活动,我十分赞同并积极支持。这次活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凝聚民智民力,增强办事透明度的民主作风。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投票表达意见,开创了茂名民生大事征求民意的先河,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体现了充分的民主意识和高度责任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我市是欠发达地区,要办的民生实事很多,然而,地方财力、时间所限,不可能一年内都把事情办好。对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者,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谋划好,决策好。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也要以实事求是的心态,站在全局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上去考虑和选择。我个人认为,十件民生实事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财政应量力而行。民生实事能否办好,关键看财政能否跟上。如果确定了民生实事,却因为财力跟不上而不了了之,那就成了“空头支票”,则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所以选择项目时,一定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办一件成一件,让老百姓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2、十件实事要可监督和量化。十件实事的确定、实施和完成,必须要有目标的达到、数字的支持和量化的监督。避免出现在选择、推进民生实事方面出现轻重缓急不分、执行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差等不良现象,否则民心工程变民气工程、民怨工程,损害政府的公信力。3、项目应惠及大多数群众和地方。民生绝大多数项目需要公共财政投入,因为是公共投入,应该尽可能考虑受益面更宽、更广的项目,使更多的人民群众能享受到公共投入带来的利益。4、时空把握要准确。作为2011年的民生实事,应该尽可能在今年内完成,从30个备选项目中选出的10个项目,应是重中之重、急中之急,短期能够完成的。有的项目长远看是好的,但公共投入太大,可先规划或分步实施,不必列入十件民生实事。 (本报记者 梁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