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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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1-26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雷于蓝罗荫国宋寿金参加讨论

本报广州电 (记者 莫薇花 张秀丽)昨天上午,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茂名代表团履行代表职责,分组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副省长雷于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分别参加了茂名代表团第一、二组的审议。 雷于蓝代表说,广东是全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两院”的工作量很大,我省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左右。在案件数量大,办案人员少的情况下,“两院”服务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推进公开审判、法律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 雷于蓝建议,一是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二是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群众投诉表达机制,及时解决民生热点问题。特别要更加注重诉前调解工作,切实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改变一些群众“只信访不信法”的现状;三是更加重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从制度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罗荫国代表建议两院一是加大推进审判、检察业务的公开度,增强公众的信任感;二是采取措施加强 “两院”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省财政要加大对基层“两院”经费的支持,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三是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两院”工作的宣传,多做一些客观的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两院”的工作。 黄康景代表指出了司法不公的一些问题。他建议要允许法院在不违反公务员法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地独立操作录用法官;要出台政策,大力鼓励专业水平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的法官前往欠发达地区工作;省高院要大力加强欠发达地区的法官队伍建设;省政府可参照“省直管县”的一些做法,把全省法院系统的工资、经费垂直管理,统一核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