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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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1-02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公交发展惠及百姓

——我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纪实

本报记者 吴永胜 日前,茂名东火车站广场上,50辆新购置的空调公交汽车整装待发,伴随着礼花绽放而同时投入运营…… 至此,茂名市区已有公交车216辆、线路22条,公交线路总长364.7公里,覆盖市区所有主干道和茂南区、茂港区共12个镇、136个村委会,基本形成了以公交车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格局,实现了公交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的出行。 政策引导支持公交优先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提高城市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加快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市委书记罗荫国十分重视公交事业的发展,经常过问公交事业发展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海光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加快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市政府十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 《茂名市区公共交通规划》,提出了实现茂南、茂港两区的镇墟和具备条件村委会通公交车的目标。2009年7月,市政府制定出台《茂名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建市以来首次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城市公交发展政策性文件,为新时期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理清了思路、找准了方向、提供了支撑。《意见》明确提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强调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突出公共汽车是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运输形式,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经营范围、路权优先、财政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市城市公交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的思想和政策障碍。 强化政策引导的同时,市政府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资金投入,明确从2009年起每年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300万元作为公交亏损补贴和车辆购置、更新经费。市政府十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提出,从2010年起,连续4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市区公共交通建设。从2007年至2010年,市政府共投入资金2760多万元,支持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购置了129辆崭新的公交汽车。特别是2010年,市政府拨款近1700万元购置了68辆崭新的空调公交车,新开通了6条公交线路,实现了市区主干道全部通公交车的目标。 公交发展 百姓受惠 按照我国政策,公共交通是公益性服务行业,具有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就我市而言,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运输形式。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创建于1961年,从刚成立时的3辆车起步,1995年实行无人售票,2005年实行电子IC卡收费,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现已发展到拥有公交车216辆、线路22条,年公交承载量1500多万人次,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从2009年的3.3标台增加到2010年的5标台。一方面,公共汽车运营实行严格的政府定价,从1995年至今一直为普通车1元/人、空调车1.5元/人,是全省地级市中公共汽车票价最低的。另一方面,公共汽车的运营成本(如车辆用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轮胎、用工等)完全向社会开放, 其中仅燃油、车辆保险和维修等费用支出就已经占去了公交汽车年运营收入的83%。 根据统计数据:2009年,我市公交汽车实际行驶里程1012万公里(比2008年同期增长1%),年公交承载量1300万人次。2010年1至11月,市公交汽车实际行驶里程为1035万公里 (比2009年同期增长11.5%),承载量1300万人次,同比增长9%,公营车经营产值1.92元/公里、成本3.50 元/公里、亏损值1.58元/公里。由此可见,在车票价格多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公共汽车的运营成本伴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而增加,从客观上造成了公共汽车运营的亏损。但这种亏损属于政策性亏损,并非经营性亏损,亏损部分由政府核准补贴,补贴的实质是政府对公众进行交通补贴,是党和政府施惠于民、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又一个生动体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经理梁政月表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将认真履行政策赋予的职责,按照市政府对我市公交发展的 规划和要求,以“员工优秀、安全优等、服务优质、车辆优良、环境优美、线网优化、通达优先、票价优惠”为工作目标,努力发展壮大茂名的公共交通事业,积极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公交服务,让广大市民通过乘坐公共汽车愉快地享受党和政府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