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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11-29期 第第08版版:消费周刊

超市违规促销“1段奶粉”

本报讯(记者 闻天) 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早已明文规定,禁止经营者对6月龄之内的配方奶粉、配方食品等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各大超市、奶粉店,发现有不少6月龄之内的配方奶粉依然在违规搞促销。 日前,记者来到市区迎宾二路某奶粉店,一名促销员看到记者的到来,迅速迎上来开始推销某国产品牌的奶粉。她除了推介这个品牌奶粉1段 (0至6个月阶段)的优点外,还极力告诉记者“现在买这种奶粉非常‘着数’,购一盒送小毛巾,购满20盒送手推车,还可以积分兑换奖品。” 在人民中路某婴儿用品超市乳品区,记者看到,某合资品牌奶粉的货架上,同样张贴有 “购买婴儿配方奶粉2罐送玩具车,满6罐送电饭煲”等字样的促销广告牌。另外,其他品牌1段奶粉也有赠品活动。记者还走访了几家大超市,发现诸如此类的违规行为比比皆是,促销方式大都以赠商品、送积分为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并不清楚国家相关规定。正在选购奶粉的梁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不知道0― 6月的婴儿奶粉是被禁止促销的。记者随机受访的6位市民中,有5位市民表示从未听说过国家的这个规定。 据悉,为了鼓励母乳喂养,我国在1995年出台了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孕妇、婴儿家庭实施赠送产品、样品以及减价销售产品的行为。去年8月1日至7日“国际母乳喂养周”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母乳代用品市场的监管,以规范市场,保护儿童健康;有关母乳代用品经营者应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一旦发现有经营者对6月龄内奶粉促销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卫生、工商、质监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