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30期 第第05版版:综合新闻/时评

《广东省实施〈计量法〉办法》明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 周缅 通讯员 黄海强)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45号公告 , 《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于198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对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 《计量法》颁布时间较早,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比如 计量校准、能源计量等问题)缺乏规范,不能满足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的需要 。 《实施办法》的出台,弥补了《计量法》的不足,对于加强计量监管,健全计量法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用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利,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9月28日,我市 质监局举办了《实施办法》的宣贯培训班,邀请律师进行重点解读,现场派发单行本500多册。全市质监系统计量工作人员,市内 中石油 和中石化加油站、重点耗能企业、大型商场负责人参加了宣贯。下一阶段, 我市质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 《实施办法》的落实:一是继续开展宣贯活动,加大向社会宣传力度。二是研究落实措施。对计量校准、能源计量、商贸计量等方面管理新要求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三是开展计量执法行动。通过新闻媒体现场报道,配合 《实施办法》的 实施,扩大《实施办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