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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28期 第第09版版:社会新闻

林业公安等部门昨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缴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37只

本报讯(记者 周燕红 通讯员 冯汉)昨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会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30多人,兵分两路,对市区河东市场、市区部分酒家等经营场所进行清查,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这次行动,共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麻雀52只、白胸苦恶鸟(俗称水鸡)64只、斑鸠20只、翠鸟1只,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夜鹭53只。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由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专项行动从本月延至11月30日,主要对全市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进行查处;对猎杀、收购出售、运输、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通过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以达到在全市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逐步树立起正确的生态观念。 据统计,今年9月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已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对有关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清查,共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400多只。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收缴的野生动物活体作了救护、放生处理,对死体进行了掩埋处理。 市林业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拒食野生动物,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共建生态文明。如发现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野生鸟类等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668—2987539(市公安局森林分局);0668— 2987953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