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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16期 第第13版版:电白观察

“红眼病”来势汹汹市民不可大意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柯柱基张晓文)近日,广州市10所小学、幼儿园出现“红眼病”暴发病例,并有迅速传播迹象。本报记者在电白县各大医院了解到,最近一周开始,前往各医院眼科诊治“红眼病”的患者逐渐增多。电白县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大家,近期 “红眼病”处于高发时期,市民切不可大意。 昨日上午,记者在电白县中医院五官科诊室看到,诊疗室和过道里挤满了眼疾患者,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 “红眼病”患者。据五官科主治医师谢主任介绍,当天上午来五官科就诊的“红眼病”患者就有十几个,而近日人数剧增,该科三个主治“红眼病”医生,平均都有18个左右的病人医治。记者发现,一位妇女带着孩子前来就诊,母子两人都传染上了红眼病,眼睛(包括眼眶)都红红的。一位戴着墨镜的患病女士告诉记者,她应该是跟朋友在娱乐场所人多的地方感染到“红眼病”,因为家里并无亲属患病。 据了解,在此次感染“红眼病”的患者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等健康卫生意识较差的人群居多。对于发病原因,中医院谢主任解释说,“红眼病”主要由内外因引发:在外因上,每年的7—9月恰逢夏秋换季,是“红眼病”多发季节,潮湿闷热的天气助长了病原体的滋生,现在进入秋季,天气凉爽干燥,一般不会再发生大的流行;临近中秋、国庆佳节,出外务工、经商人士回乡探亲,多数人在外地接触到病源,携带病菌回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危险因素。内因上,平时不注意个人卫生和集体清洁卫生,常用手接触眼睛,眼睛保护不足等情况都会加大感染“红眼病”机会。 谢主任提醒市民,“红眼病”潜伏期为2—3天,一旦眼睛感到不舒服,要及时到医院治疗。由于“红眼病”属于接触性传染,在预防时应做到以下几点:外出活动、接触钱物后要勤洗手,不接触患者用过的洗脸用具、手帕及治疗使用过的医疗器具。要注意个人用眼卫生,最好不要用手接触眼睛,用干净毛巾洗脸时,一次擦洗,不要重复。如果家中有人患病,一定要做到病人的物品专人专用,每次用完后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