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16期 第第07版版:国际/化州观察

化州市国土资源局致力打造“阳光工程”

8年来未出现一起干部违法违纪现象

本报讯 化州市国土资源局致力打造“阳光工程”,从2002年以来,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共承担省和国家级易地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7.2万亩,投入建设资金1.15亿元,由于严格把好各个关口,没有出现一个干部腐败现象。 化州市国土资源局认识到,工程项目的建设容易滋生腐败, 为筑牢廉政风险防范的钢铁长城。 该局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项目招投标关。每一个项目都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实行公开招投标,并特别邀请化州市纪委、化州市检察院、发改局、农业局、建设局等单位派员进行现场监督;二是严格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关。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 每个项目的建设质量 进行严格监督。三是严格把好工程监督关。对每个工程项目, 该局 落实 一名班 子成员具体负责,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每个工程项目该局都与纪委、 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共同预防腐败 机制; 每年都邀请 化州市人大、政协、纪检部门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 视察活动; 该局每年还到项目区去召 开工程质 量评价座谈会, 专门请相 关部门以 及当地 镇村干部提意见和建议,对 发现的 问题及时作出整改;四是把好工程资金拨付关。每个项目工程款拨付都由化州市市财政统一支付, 该局 负责 把好工程建设付款关,杜绝虚报、瞒报进度款现象。 化州市国土资源局把好“四关”,既保证了每个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又防止了干部腐败。开发整理出来的耕地比原来增值达10倍以上,为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翁剑彪 吴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