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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13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市公安交警支队推出便民措施

车主和驾驶人地址变更可网上办理

本报讯 (记者 刘美华 通讯员 杨瑞娟)近段时间有部份群众到市公安交警支队反映收不到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据了解大部分是因联系地址变更所致,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现在网上可办理机动车所 有人和 驾驶人 地址变更备案,市民可登陆互联网:http://www.gdgajj.com办理。 按照以往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申请人需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办 理变更备案。为 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所 有人和 驾驶人 联系方式变更备 案业务, 节省 群众往返车辆管理所 和办理 业务排 队等候 的时间,最大限度地满 足群众的需求,从今年起, 广东省 公安厅 交管局 组织开发了网 上办 理机动车所 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 系统。实施这一措施后, 群众足不 出户就能上网办 理联系方式变更备 案业务,大大方便了 群众, 也提 高了 车辆管理所的办事效率。 另外,现 实生活中,经常会 遇到机动车所有人因工作繁忙、 疏忽等原因超期检验、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不及时报 废机动车, 以及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满12分未参加考试、 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超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等情形。由于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但未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联系方式变更备案,致使公安机关按照原联系方式无 法通知到 有关当 事人,造成机动车被查扣、驾驶证被注销等后果,给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变。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及时上网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