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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09期 第第04版版:国内

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布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记者 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纪委监察部8日公布了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三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三起事故共有176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介绍说,这三起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及时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三起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共造成159名矿工不幸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750多万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安监总局已向事故发生所在的省人民政府下达了结案通知。 黄毅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共对三起事故的17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对71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被检察机关起诉、等待判决的18人,已被判刑的5人),负案在逃4人,公安机关正在缉捕。 鉴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李恩东、副市长李俊峰等人对“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都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河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事故煤矿所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事故煤矿、依法没收事故煤矿非法生产所得,有关部门依法吊销事故煤矿及有关责任人的所有证照。 黄毅指出,这三起事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由于非法违法生产导致。有的在技改期间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违法施工、违法生产,甚至制作假图纸、假报表应付检查;有的严重超层越界,疯狂盗采国家资源,甚至制造假象掩盖违法事实;有的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无视监管监察,违法生产、并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由此可见,非法违法生产已经成为重特大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