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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02期 第第13版版:电白观察

为手机实名制实施叫好

○蒋 华

近日,国家工信部下发文件,“手机实名制”从9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用户办理手机入网必须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笔者拍手称好。 自21世纪以来,人类文明逐步走进科技时代,日益成熟的通讯设施,在方便人民日常生活之时,也滋生不少不文明行为。轻微的有短信骚扰、群发垃圾短信;更甚的借助手机进行诈骗犯罪。而此类垃圾短信或诈骗短信的发送者往往使用的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该类手机在办理入网登记时不需要用户提供自己的有效信息,这种情况不但为公安部门追查犯罪分子真实身份增加了难度,更为手机犯罪提供逃避法律制裁的“温床”。 笔者的家乡电白县,更在去年初被戴上“全国打击电话诈骗重点地区”和“广东省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两顶帽子。其中,该电话诈骗人员几乎都是采用冒充熟人的“猜猜我是谁”诈骗方式,在全国各地大肆行骗,受害人遍及17个省份。 笔者了解到,当地外出从事电话诈骗的人员大多是靠亲戚、朋友帮带,一带十、十带百,各自组成一个诈骗团伙作案。在投案的人群中绝大部分为亲戚、父子、兄弟等血缘关系。而手机犯罪具备的成本低、来钱快,是电话诈骗的“致命诱惑”。笔者认为,作为一名“电白人”,深深热爱这片热土的乡亲,对此龌龊行为,我们难以不以此为耻。 基于对手机诈骗犯罪行为的刻骨痛心,笔者对手机实名制充满期待。笔者认为,实名制的实施,有效惩治和震慑各类违法短信发送行为,从源头上对通讯业务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同时,手机实名制也可以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推动建立个人通信市场的信用体系,笔者欢呼叫好,拍手称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