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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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08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以开展评选“十大优秀局长(主任)”活动为载体

高州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本报讯(记者 吴捷通讯员 张清)最近,高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贯彻省委关于转变机关作风,狠抓落实的有关指示精神,创新监督形式,通过“两推双述一评一审一公示一投票”,开展评选 “高州市十大优秀局长(主任)”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建设“五型”政府,提升党委、政府良好形象,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两推”。采取集体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形式,单位集体推荐的由单位召开会议推荐,个人推荐主要是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推荐评选对象为:高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高州市府直属正局级单位和省、茂名驻高州正局级行政单位、部分企事业单位等56个行政正职领导。在推荐提名的时限内,由各部、委、办、局等,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高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高州单位,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街道办),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高州市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推荐提名初步候选人名单。 二是“双述”。由各初步候选人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会上向与会同志述绩;在高州市电视台开设“局长(主任)执政谈”专门栏目,由各初步候选人代表本单位对一年来所做的工作进行公开述绩。 三是“一评”。由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法系统、审计和计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分别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了解。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参选人所在单位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评选委员会提出综合意见,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正式确定“高州市十大优秀局长(主任)”正式候选人20名。 四是 “一公示”。通过该市政府信息网、高州新闻、高州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20名“高州市十大优秀局长(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15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为票决“高州市十大优秀局长(主任)”提供参考。 五是“一投票”。在2011年召开的高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由该市人民代表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评选产生“高州市十大优秀局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