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6-27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我市稳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两年来,处置闲置土地237宗、面积56.2公顷,其中有偿收回41宗、面积31.44公顷

本报讯 (记者 赖学明 通讯员黎捷)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按照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目标,稳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建设用地,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的发展。据统计,两年来我市已先后核查市区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近600宗,面积400公顷;确认并处置闲置土地237宗(闲置一年以上)面积56.2公顷,其中有偿回收41宗、面积31.44公顷(471亩),有12宗正在拟订、协商回收处置方案,对184宗 面积小 而分散的私人 住宅用地,限期一年内建设,并征收土地闲置费约1000万元。 近年来,我市对土地闲置问题非常重视,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更是把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作为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摆上了工作议事日程。为了统一工作部门的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先后两次组织国土、财政、城建、法制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赴广州、珠海、东莞等地参观和调研,学习当地闲置土地处置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市政府成立了处置市区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 《茂名市处置市区闲置土地工作方案》和 《关于做好处置闲置土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目标、原则、处置方式、处置步骤、配套措施、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未经处置的闲置土地,市国土部门不准为其办理补办出让、土地转让、抵押、确权发证等业务,市建设、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 在处置闲置土地中,我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主要采取三种做法:首先,集中力量对市辖区内的各类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清查,逐宗造册登记。其次,做到“两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调查认定、闲置告知、协商处置等工作程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如对部分因地址不详无法投递处置文书的土地业主,我市采用在媒体上公告送达的方式;对宗地进行现场调查时,均落实两名调查人员参与,形成的调查意见要有两人签名,以保证处置程序的合法性。二是严格执行“会审” 制度。成立专门的闲置土地处置会审小组,定期对闲置土地的调查结果和处置方案进行审议,会审通过后才能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再次,针对闲置土地成因复杂、处置难度大的个案,由市政府综合协调,坚决实施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如:位于油城十路的茂港区羊角镇石曹村委会坑仔塘村的124亩闲置土地,自原市社科联于1993年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后,一直闲置至今。随着我市城区东扩发展,回收这块土地意义重大。然而,在回收过程中,却有少数基层干部和村民提出一些过分的无理要求,还有个别人策划抵制回收,煽动不明真相的人闹事,以暴抗法。为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今年5月,市政府领导亲临现场,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收回了油城十路的124亩闲置土地。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按市政府的要求,正紧锣密鼓推进油城十路280亩闲置土地的回收、市工业食品加工区205亩闲置土地的回收和福地小区约90亩闲置土地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