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6-24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完善考核制度 引导全民参与

我市多措并举创建宜居城乡

本报讯(通讯员 罗栋记者 张越)去年10月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及全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精神,我市积极行动,迅速启动宜居城乡创建工作,连续推出多项举措大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组织召开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2010年6月4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茂名地方特色的宜居城乡。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推进全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我市建立了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城乡建设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局长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2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市联席会议负责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检查监督,统筹迎接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的绩效考核。 结合实际,完善考核制度。我市陆续出台了 《茂名市建设宜居城乡实施方案》、《茂名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茂名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茂名市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试行)》等,明确了全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具体措施和要求, 分解细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公布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分阶段推进宜居城乡创建工作。 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科学指导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去年以来,我市制订出台了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工作计划,以及村镇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等,明确了各专项工作的年度目标、阶段性任务及工作要求等。并通过这些工作计划,指导各地以建设宜居城乡统揽城镇化、中心镇、村庄整治和城乡垃圾处理等工作,出台激励措施和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宜居城乡创建工作。 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去年12月,我市公布了第一批16个宜居城镇、60个宜居村庄的指导创建点,并要求各地采取多方保障措施,切实把这些试点抓出典型、抓出样板,争创成为粤西乃至全省宜居城乡的示范点。目前,各地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宜居城乡的理念家喻户晓,让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深入民心,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家园、建设家园的热情,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主要做法有:首先,在茂名日报、茂名广播电视台、茂名晚报、名升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创建宜居城乡”专栏,适时跟踪报道有关工作进展;在电视台及时报道宜居城乡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典型,滚动播放有关宣传标语;在行业 主管部 门网站——茂名市建设信息网上公开省、市创建宜居城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及时收集汇总群众网上反馈的各种信息。其次,通过上街开展咨询活动的形式宣传创建意义,同时着手筹划相关大型广场文娱活动,积极开展“宜居城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再次,充分发挥及利用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公园和居民社区的公示栏、宣传花车、主干街道悬挂宣传横幅等,激励广大市民自觉加入到共建宜居城乡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