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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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5-02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以依法征费为切入点

高州人口计生工作迈向法治化

本报讯(特约记者 莫晖 通讯员 梁宏辉)近年来,高州市以加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切入点,通过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了人口计生法治化水平,全市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普遍增强,政策生育率明显提高,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法治高州、和谐高州的建设。4月29日,该市市委书记李上林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宣传先行,营造法治氛围。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该市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入手。一方面,组织市、镇、村三级干部深入学习人口计生 “一法三规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实务能力,坚定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形成计划生育光荣、违法生育则要担责的氛围。 建好队伍,规范执法程序。该市2004年起,在市人口计生局专门设立由5名业务骨干组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股,具体负责管理、协调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各镇(街)成立由3—5人组成执法协调小组,协助辖区内的征费工作。在执法程序上,坚持做到了规范操作。 科学推进,讲究以人为本。一是破解“三难”问题。该市通过间接证据如通过查询医院 (卫生院)的出生 医学证明 和派出所的户籍资料,并请所在村(居)委会和由 两个以上知 情人出 具书面证明等方 式解决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借助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律规定 的各 种法定送达方式解决送达难的问题;选择经济条件较 好或在当地 有一定影响力的对象,由市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带队执行,并电视曝光典型个案, 以达到 “执行一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破解执行难问题。二是克服“三不”问题。该市领导坚持每季度听取汇报,对需要部门配合的由市主要领导协调,并对有意袒护者给予严肃处理,以解决在征收过程中部门不配合问题;确定“谁降低谁补足,谁减免谁负责”的原则,遏制不正之风,以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该市先后与全国上千个县级计生部门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实现了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跨地区征收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该市在执法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状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缴费方式灵活,在当事人暂无能力全额缴清的情况下,签订分期缴费保证书,提供相对充足的筹集时间;强制执行标的限于可支配盈余财产,当事人生存、生活必需品不予变现,养老保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必需费用不予划扣;执行措施上严格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严禁采取强制当事人或其亲属人身自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