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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4-30期 第第07版版:国内国际

一名临时工被辞退后摇身一变成了“副局长”,数年间四处招摇撞骗,骗吃骗喝骗财,涉案金额达40多万元——

“副局长”现形记

身材中等、相貌周正、衣着不凡、谈吐不俗、出手阔绰……这, 就是众多受骗者眼 中的 “副局长” 莫峰。在2001 年至2009 年数年间,正 是这名派头 十足、 貌似 “神 通广大”的“副局长 ”,以 帮事主安排、调 动工作 需要 活动 经费为由, 骗取 茂名、清远、珠 海等地 事主数额不 等的金钱, 同时成 功骗取 市区几大 酒店的信任, 以公务 接待签 单记账的方式, 骗吃骗喝,共 计涉案 金额高达40多万元! 近日,由于新的案情浮出水面,本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莫峰再次被戴上冰冷的手铐。 三地事主接连报案 2009 年年底、2010 年年初,来自清远、茂名、珠海三地的事主莫某、李某、彭某相继前来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自己或亲戚被人以帮忙安排、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骗取了 3.5万至12 万元不等的金钱。巧的是,3 人报案的矛头,均直指 “茂名某管理局副局长”莫峰! 2006年6月,清远事主莫某通过朋友刘某认识了 “茂名某管理局副局长”莫峰。期间,莫峰多次表示其与清远市多名领导 “很熟”,莫某与其是同姓宗亲,若工作有困难,他可帮忙。还称可帮其调到增城市工作。2006年10月1日,莫峰称工作调动事情已办妥,事主2007年元旦后即可报到,并称自掏了 3 万元来活动,事主感激不尽。数日后,莫峰以帮事主办理调动手续需请领导吃饭等为由,分两次让事主电汇了 35000元。然而,2007 年元旦过后,工作调动毫无消息。尽管事主多次联系,甚至亲到茂名,莫峰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竟连事主的电话都不再接听,事主这才醒悟上当受骗。 在珠海工作的事主彭某,于1995年经刘某等人介绍认识了莫峰。后由于莫峰经常出入珠海,且常跟彭某联系,故两人渐渐熟络起来。2008年5月,莫峰又到珠海找彭某小聚,当其得知彭某有两个亲戚刚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时,莫峰当即表示其可以帮彭某这两个亲戚安排在市直机关工作,但需要一笔活动经费。彭某大喜过望,立即叫亲戚筹措了12 万元交给莫峰。然而,莫峰收钱后,事情却迟迟未办妥,拖了将近一年,事主彭某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茂港区事主李某,也是被“茂名某管理局副局长”莫峰以帮忙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的同样手法,骗去了8万元。 临时工变身“副局长” 莫峰,男,1968 年生,高州市人,曾在茂名市某机关事务管理局做过临时工,现租住在茂名市区某大院。 说起莫峰,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并不陌生。早在去年年初,分局经侦大队就陆续接到关于莫峰涉嫌招摇撞骗的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莫峰的“招摇撞骗史”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第一个上当受骗的事主潘某,为了帮自己的女儿办理工作调动,给冒充某管理局副局长的莫峰送 去了35000 元活动经费;2008年,事主李某为帮在电白工作的老婆调入市直机关工作,分两次给莫峰送去人民币70000元…… 2007年、2008年间,莫峰还在市区几大酒店招摇撞骗,多次冒充副局长签单记账消费,骗吃骗喝,累计骗取消费金额高达72596.4元! 曾因招摇撞骗罪被判缓刑 骗吃、骗喝、骗财,“副局长”莫峰无视国法,公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影响相当恶劣,引起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2009年4 月接到首宗报案后,经侦部门立即将莫峰列入重点管控。经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个多月来的全力侦查,于2009年5月20日晚上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莫峰。 2009 年 5 月 20日,莫峰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茂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6月26 日经茂南区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由于莫峰归案后坦白交代罪行,积极退还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2009年10月14日,茂南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莫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本以为案件已真相大白,尘埃落定,岂料判决后再有3名事主前来报案,牵出“副局长”莫峰更多不为人知的招摇撞骗史。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再次立案侦查,初步证实了莫峰在清远、珠海、茂名三地所犯下的招摇撞骗事实,并于2010年4月10日,在莫峰的住处将其抓获。 目前,莫峰已被茂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黄昌明通讯员罗丽贤 黄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