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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4-14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骗购保障房的果真都是“临时工”?

○马想斌

深圳299名公务员过保障房初审,多人拥有豪宅。深圳官方回应称,这299人都是属于面向深圳户籍招聘的临时人员(4月12日《广州日报》)。 打死人的城管是临时工,海事局上班打牌的工作人员是临时工,这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299个人竟然也都是临时工。更巧的是,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却有11人通过初审,而这11个人毫无例外的成了“临时工”。 事实上,在新劳动合同法里,彻底取消了“临时工”这个工种。但仅从“出事的都是临时工”来看,临时工还大量存在着。于是,一个在法律上不复存在的名称,为何能够经久不衰地出现在正版的话语之中呢? 就目前来看,临时工的产生,绝大部分并非是一个工种问题,而是由公权部门以傲慢姿态,进行自由裁量的结果。于是,出事的总是“临时工”,不出事的总是“临时用工”的单位。或许这是人事制度的混乱给官方寻找到一个借口,但背后的根源在于,权力系统处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他是不是临时工,你查不到,官方说了就算。 在权力系统密闭的情形下,甄别“临时工”显然不仅仅是个技术活,或许我们可以人肉搜索出几个临时工,但要真正能够从容应对“临时工”,还是得想办法让那个密闭的空间变得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