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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3-29期 第第08版版:消费周刊

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倡导低碳绿色消费模式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3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6个部分,共35条。《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振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积极倡导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生活和消费模式。 就大力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 《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重组改制,大力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大力促进广告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支持从事旅游服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休闲娱乐、旅游商品经营等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制定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完善旅游市场监管和服务机制,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大力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抓紧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大力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对落后产能企业的政策约束,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大力支持东中西部加强经贸交流与合作。 就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 《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一步丰富消费教育引导的内容和形式,宣传国家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知识,提振消费信心,提高维权能力,扩大消费需求。依法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积极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过度包装、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倡导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生活和消费模式。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者行为规范,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继续深化流通领域商品准入退出制度改革,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以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 “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退市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产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经营者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提升。综合运用消费维权、合同监管、广告监管等手段,重点解决服务领域存在的欺诈消费者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消费纠纷的解决渠道,研究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消费申诉、举报案件的办结率,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密切关注新型消费领域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对市场消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快速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形成12315数据分析报告,反映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和关注的消费热点,为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供决策参考。 就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 《意见》提出,要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示范、创新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商标确权机制,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认定工作。积极推进商标富农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切实提高商标国际注册量,健全商标海外维权机制。 (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