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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3-26期 第第02版版:茂名两会特别报道●聚焦

我市法院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认真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同时,高度关注民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2009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975件,办结17857件,结案率94.1%,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收案、结案、结案率上升,存案下降的“三升一降”目标。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一审案件788件,判处犯罪分子1600人。依法审结了信宜 “长兴社”45人特大涉黑团伙犯罪案和林丰胜等制售毒品高达32公斤特大毒品犯罪案,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09年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879件,判处犯罪分子2501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法院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全年审理民商事案件10143件,诉讼标的金额14.6亿元,依法审理不良资产转让、金融债权、担保保险等案件3871件,诉讼标的金额7.64亿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审理企业破产、招商引资等案件16件,处置破产财产1.3亿元,安置破产企业职工3380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益保障等涉农案件158件,诉讼标的金额1487万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力克“执行难”问题 保护胜诉方权益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建立执行工作联运机制,推动设立执行救助基金,探索实施主动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去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954件,执结5238件,执结率88%,执行到位金额3.14亿元。执结2007年以前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1385件,执结率99.1%,执行到位金额8.9亿元,执行积案得到有效缓解。注重审理民生案件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全市法院注重审理涉及民生案件,审结企业职工工资、保险费、劳动争议案件881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3161件,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伤残赔偿社会金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2718名案件当事人实行减缓免诉讼费439.9万元。本报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