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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24期 第第04版版:国内 国际

深圳全面取消借读费

惠及逾55万非深圳户籍学生

新华社深圳2月23日专电 (记者吴俊)23日,深圳所有小学、初中开学。记者23日从深圳市教育局了解到,深圳将在去年所有公办学校暂停收取借读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此举将惠及逾55万非深圳户籍学生。 据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从去年1月1日起,广东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从去年春季学期开始,深圳所有公办学校已暂时停止收取借读费。近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借读费。 文件明确规定,免费的内容包括书杂费(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借读费。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包括四类,一是在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户学生;二是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含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驻港部队干部、留学回国人员子女)。三是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市外广东省户籍学生,四是符合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省外内地学生。 记者了解到,此前,公办小学每学期的借读费分为700元、770元、805元、875元不等。公办初中每学期的借读费分为900元、990元、1035元、1125元不等。深圳义务教育阶段有逾55万非深户学生,此前他们若就读公办学校,需缴纳借读费。针对公办学校取消借读费出现的学校经费缺口问题,深圳市发改委近期出台的文件中规定了相关补助办法,由深圳市财政委商深圳市教育局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