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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13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平安过年拒绝酒后驾车

○徐岳

要过年了,家人要团聚,亲友要走访,酒席难免多起来。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注意安全,不开车的朋友饮酒应适量,开车出行的朋友则应拒绝酒后开车,过一个平安年。 通过近年来的广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已妇孺皆知,但只顾开怀畅饮,不顾交通安全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统计表明,酒后驾车是往年春节期间诱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酒后驾车之所以屡禁不止,首要原因是部分驾车人心存侥幸,事故未发生在自己身上,似乎便可我行我素,酒照样喝、车照样开。殊不知,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构成了严重威胁。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近年来每年春节期间都开展治理酒后驾车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酒后驾车陋习。近日,公安部、保监会又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一举措将提高酒后驾车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驾驶人一旦出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和经济的双重制裁。 不论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还是建立联动制度,要真正治理酒后驾车这一顽症,关键还要靠广大驾车人树立法制意识和珍爱生命的理念,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不开车的朋友们也需注意劝阻酒后驾驶行为,更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劝驾车的朋友饮酒。尊重他人、关爱生命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文明理念,万不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生命危险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