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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1-25期 第第06版版:国内国际

我国出台方案

半年内将撤销数千家驻京办

本报综合消息 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2005年7月23日,《瞭望》新闻周刊发表《“驻京办”:地方第二行政中心?》一文,详细地揭开了“驻京办”存在的腐败沉疴,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 此后,本刊长期跟踪驻京办问题,多次以《“驻京办”节前忙与痛》《驻京办整顿谜团》《“驻京办”去向悬念》等为题,追踪驻京办现象的细节与走向。 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驻京办事机构设置方案出台的第一时间,本刊采访了多位专家作深入解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而高层信息显示,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