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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1-21期 第第08版版:家居周刊

买家具时记得索要《使用说明》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10年第4号公告,公告公布了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结果。其中在家具抽检中主要对木制柜的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漆膜涂层软硬覆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以及使用说明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家具近三成不合格。 不合格的力学性能占大半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辽宁、黑龙江、四川等17个省、直辖市375家企业生产的400种木制家具 (木制柜)产品,抽查发现有114种产品不合格。其中力学性能不合格的为68种,占不合格产品的一半以上。 力学性能是指材料在不同环境下,承受各种外加载荷,如压缩、持续加载、弯曲、扭转、耐久性、冲击等时所表现出的力学特征。力学性能不达标将严重影响家具使用寿命以及使用的安全性。 据了解,检测结果出炉后,一些企业已着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使用说明》不能可有可无 本次抽查中,另一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家具不具备《家具使用说明》。2006年,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家具使用说明》开始强制执行,规定所有销售的家居产品必须有《家具使用说明》,但这一规定实施的并不尽如人意。 记者采访中发现,多数消费者表示并不知道家具还有使用说明这件事,有的消费者还认为家具有没有说明无所谓。那么,《家具使用说明》到底“说明”了什么呢?据了解,《家具使用说明》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标签,二是标牌,三是说明书,其中最重要的是《家具使用说明书》。《家具使用说明书》要求家具名称必须反映家具真实属性,符合相应标准规定,而且必须明确说明家具用途和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的特点和需要给出使用、保养方法等。另外,还要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如因使用不当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的,必须写明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防护措施等内容。 所以说,标准对家具生产企业的要求是十分严格和具体的,对规范家具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也应积极索要《家具使用说明》。 甲醛含量符合率有所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抽检中木制家具产品中的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项目单项符合率有所提高,达到了95.5%。仅有18种产品不合格。 近年来,甲醛、重金属含量超标引发的危害逐渐得到消费者的关注,商家也逐步提高生产标准。但消费者仍要警惕商家的虚假宣传,对于“零甲醛”的家具,选购也要慎重,因为大多数家具在边角部分都会使用胶黏剂及油漆等化工产品,油漆含有甲苯、二甲苯及重金属可溶性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所以“零甲醛”的说法是言过其实的。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如果家具甲醛释放量大于1.5毫克/升的规定标准,有关厂家将被处以销售额0.5至3倍的罚款,还将受到涉嫌欺诈的处罚。 (朱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