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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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1-16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连锁经营成“龙头”

明湖百货去年实现商品销售8亿元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麟)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积极创新经营理念,以 “明湖品牌”为根本,推行 “一切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增创价值”的服务理念,弘扬艰苦奋斗,团结拼搏,乐于奉献,开拓创新,诚实守信,精诚服务的企业精神,走出一条以百货零售业为基础的、多业态发展的、连锁经营的路子,赢得信誉,赢得了市场,成为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在广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定为 “A级纳税人”,省供销社核定为 “广东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连续十五年被授予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去年,该公司商品销售8亿元,利税超过80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5%和20%。 作为我市商贸流通龙头企业,该公司紧紧抓住开展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这一契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公司呈现出滚动式发展,初步形成以地级市店为中心直营加以配送的覆盖全省各县 (市、区)的连锁经营网络,建立了6个总库容面积达43000平方米的较大型的物流配送中心,建立起一套与连锁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较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经济效益显著,成为广东西部销售额最大的百货零售企业,家电销售网点规模和销售额均处全省前列。同时,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和质量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升,共有538个共1966多人的家电售后服务队伍的售后服务中心,为顾客提供送货、安装、调试以及维修等服务;推出了 “200公里范围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的服务承诺,解除了顾客特别是广大农民购买家电的后顾之忧。 去年,在 “家电下乡”中,该公司为我省15家中标国家 “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之一,是粤西地区唯一的一家中标企业。在推行“家电下乡”和 “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让农民实实在在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实惠;也让利市民,大大方便了市民家庭对家电用品更新换代。至去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家电下乡 和以 旧换新销售台数共17600多台,销售金额共3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