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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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1-08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我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本报讯 近日,从市人民政府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12月29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 (粤价函 [2009] 1109号)批复,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是我省公路收费站收费方式的转变, 是大势所趋。执行年票制是 各单位和 每位车主的义务。我市自2009年开始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后,全市 已撤销了8个 收费站,车辆通行 能力提高了,节 省了 时间,减少了 社会矛盾,改善了投资 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从2010年1月1日起,茂名籍的 车辆在我市任 一公路 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所都可以办理缴费业务,各征收所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 行开 通了实时 联网代扣业务,车主可以持工行、 农行、建行的 银联卡进行缴交年票。(茂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