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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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2-10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到我市调研时强调

检察机关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本报讯 (记者 莫薇花 通讯员 肖羽)12月8日至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红率领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就新形势下如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进行调研。郑红强调,检察机关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强化法律监督,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海光亲切会见了郑红一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何成华,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陪同调研。 郑红 一行先后深入到茂名市检察院,高州市和茂南 区检察院调研,察看检务 公开栏,听 取情况汇报,了解检察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在 市检察院 荣誉室, 郑红 对茂名市检察机关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 社会发展大局,以“构 建和谐检察”为主题,全 面推进 检察业务、队伍 和先进 文化“三 位一体”建设,在打击犯罪、强化法 律监督、保 障改革发展、 维护 社会稳定等 方面发挥了 职能作用,各项 工作取 得优异成绩 倍感欣慰。他 强调,基层 检察院要努力发挥好服务大 局的基础前沿作用、执 法为民的一线平台作用和 维护 稳定 的第一防线作用,为 当地经济 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市检察院,刘先进汇报了近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情况。200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8084件13076人,提起公诉7304件11906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68件277人,移送起诉224件22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3件66人,移送起诉40件52人。突出茂名特色,建立健全“7+1”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建设,形成独具茂名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品牌;强化诉讼监督;严格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健全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加强下访巡访工作力度,合理解决民生诉求;创新和完善“人性化”办案措施,努力拓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渠道和空间;扎实开展“阳光检务”工作,将推行阳光检务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检察干警,贯穿到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当中,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使阳光检务逐步成为每一位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 几年来,市检察院先后被授予 “广东省依法治市先进集体”、“全省文化育检先进单位”、广东省“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先进单位、“广东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茂名市作风建设十佳单位”、“茂名市文明单位”、“茂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郑红充分肯定我市的检察工作,认为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在服务大局、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郑红尤其对我市查办职务犯罪稳中有升 、“7+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等预防工作品牌不断擦亮、推行人性化办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基础建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等工作亮点予以高度评价。 对如何做好当前检察工作,郑红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的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要有新举措;维护稳定要有新成效;法律监督要有新作为;执法办案要有新力度;检察改革要有新推进;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郑红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服务好大局,要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能,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继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深入推进检务改革,不断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检察队伍;要树立新时期“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执法为民,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