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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1-10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恶性难改再犯案持刀抢劫又被捕

本报讯 (记者 张伍 通讯员 钟颖琴)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发生在今年6月高州府前路某网吧涉嫌抢劫伤人的何某。 何某, 今年22岁, 高州市人,2007年年初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底刑满释放。出狱后,何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曾经的过错,依然游手好闲,企图不劳而获。2009年6月23日凌晨3时许,感觉手头很紧的何某和同伙罗某经商量准备抢劫,便各自准备了一把菜刀放在随身携带的挎包里面,去到高州市府前路某网吧内物色抢劫的对象。两人发现一青年男子把手机放在桌子上,于是由何某上前借用该男子的手机,然后企图趁机溜走,结果被该男子发现追上前要回了手机。罗某见状马上从包里拿出菜刀狂砍该男子,何某亦拿出菜刀砍该男子的朋友。将两人砍伤后,何某与罗某抢走该男子的手机,然后逃离网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何某的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于近日被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