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9版版: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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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0-21期 第第09版版:国际

澳洲一男子溺水变植物人

法庭裁决让其“饿死”

据中新社10月20日电据澳洲 《星岛日报》报道,澳洲一名礁钓遇溺变成植物人的华裔男子,可以让其“饿死”的决定获行政决定审裁处维持不变。案中的事主现年47岁,2005年6月3日在悉尼一处石滩垂钓,被巨浪卷走,被救起时已因脑部缺氧,变成植物人,需用维生器延续性命,24小时需人照顾,进入疗养院。 事主偕妻儿在1996年到澳洲,儿子现已20岁。 监护权审裁处颁发财政安排令,容许事主的妻子管理事主的财务,另外又委任公共监护人为事主的监护人,负责作出有关事主住宿及健康需要的决定,包括作出“生命尽头护理决定,包括临终关怀计划决定”,其中公共监护人决定,若事主的胃喉再次阻塞,将不会重驳或予以疏通。 事主在广东的侄女和侄女婿申请将事主送往广东军区人民解放军医院治理,遭公共监护人反对,遂起诉讼。 审裁处认为,公共监护人的两项决定,均符合事主至亲亲人的意愿,所以判上诉失败,维持公共监护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