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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9-25期 第第09版版:重点新闻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 买月饼要三看一闻

本报讯 (记者 周燕红 通讯员 卢伟清)随着中秋佳节的临近,月饼消费“大战”也逐渐拉开帷幕。近日,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月饼消费要谨慎,避免花钱买个不快乐。 据介绍,旧料新做是月饼投诉焦点。从往年对月饼消费投诉的情况看,月饼投诉主要集中在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滞后;饼中加入了过量的防腐剂;制饼使用旧料新做;打着“无糖”月饼欺骗消费者;变相搭售;过度豪华包装,其实内部月饼的质量非常一般。 为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注意三看:一是月饼外观。新鲜月饼外皮细腻有光泽,外观完整,无破损,无露馅,无明显焦斑;二是月饼“身份”。即看清商品的品名、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及保存方法,如果缺少,就是不合格产品;三是包装上的“QS”标志。月饼的包装上无“QS”标志,说明未通过质量检验,属不合格食品。另外,还要注意月饼的气味,合格月饼气味新鲜无异味。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购买后一定要保留好发票或购物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向12315投诉中心和消委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