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4版版:国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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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9-13期 第第04版版:国内国际

辽宁鞍山:寻物赏金“打折扣”

法院判决全兑现

据新华社沈阳9月12日电 (记者 王炳坤陈光明)一男子丢失公文包后,在媒体上打出悬赏两万元的寻物启事;拾到者将包送还后,男子表示只能给一万。这起寻物赏金纠纷案日前在辽宁鞍山法院判决:寻物启事具有法律效力,赏金应全额兑付。 今年年初,公司职员于某看完电影返回家中后,回想起将内装有价值180多万元合同的公文包落在电影院了。他赶回电影院后,发现公文包已经不见。于某赶紧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挂失手续,又到报社、电视台打寻物启事,表示如果拾到者能够送还,酬谢两万元。 双方协商不成,闹到了法院。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寻物启事是民事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非依法律规定或者经过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据此判决于某全额兑付赏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