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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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8-21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为提高住房交付质量,减少商品房买卖纠纷

我市商品房预售将设交楼样板房

本报讯 (记者 刘美华 通讯员 罗栋)日前上海一幢在建商品房整体倒塌,引发了购房者对建筑质量的担忧。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召开的全市住房建设质量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推广商品房预售项目按 “交楼样板房”标准交付的做法,将商品房交付质量的监管工作重点前移,切实减少商品房买卖纠纷。 早在今年5月份,广东东莞就开始实行交楼标准房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样板房区别于作为装修展示用的 “样板房”。平常买家在购房前看到的 “样板房”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家而设,往往进行了各种装饰甚至改变原房屋结构以提高商品房档次,容易造成误导而产生纠纷。 “交楼样板房”制度规定,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设计标准和装修,设置交楼标准样板房,以此作为施工单位施工、开发企业销售和房屋交付给业主时的参照标准,将商品房交付质量的监管工作重点前移,使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装修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严格把好质量关,从施工源头上做好防控措施,并接受购房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