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12版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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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8-11期 第第12版版:文化

古今中外小费趣考

时下中国人出国旅游消费多了,经常遇到要不要给小费、怎么给小费的问题。在国外住宾馆或多或少都要给点小费,这是一种不成文的礼俗。在国内的一些五星级宾馆,也有要求付小费的。小费虽小,学问却大。到底给小费的习俗起源于何时?小费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要付小费?小费与红包有何异同?笔者在此略作考证,并谈谈个人的一些见解。 一 小费的起源既有趣又发人深省。这种习惯可追溯到罗马帝国时代。罗马是第一个使用硬币的文明古国。可能小费的英文tip就来源于stipend这个词。stips在拉丁语里的意思是礼物。通常的说法是,小费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伦敦。当时酒店饭桌中间摆有写着 “保证服务迅速”的碗,顾客只要将零钱放入碗中,便会得到服务员迅速而周到的服务。tip就是 “保证服务迅速(toinsurepromptness) ”的缩写词。以后这种做法不断延续扩大,逐渐演变成一种固定的用来感谢服务人员的报酬形式,并且在世界多数国家,尤其是欧美国家流行开来。 但是,这种说法也引来颇多争议。有学者撰文指出,缩写词是20世纪20年代后才开始使用的。于是关于小费的起源又有了新的说法。美国有一个名叫乔治·福斯特 (GeorgeFoster) 的人类学教授曾在20世纪70年代专门研究过小费的问题,他发现 “小费”或 “赏钱”一词通常与 “酒钱”有密切的关系,似乎是指顾客会买一杯酒给服务人员,以对他们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不要以为这种说法是无稽之谈,人家法国人就不把小费叫 “小费”,而是叫 “酒钱 ” (pourboire),所以上餐馆酒足饭饱之余要留下些酒钱给跑堂的小伙子。另一种关于小费起源的说法出现在17世纪,传说当时许多封建主在过街时为保证自身的安全,便在街上抛投钱币,作为赏给市民的 “小费”。 还有一种是 《牛津英语字典》的说法,认为tip出现 “小费”这种意思,大致是在17世纪的时候,而且该字典还形容说这属于 “流氓的切口”。这与当时的情况也许比较吻合。但不管怎样,大概是经过一两个世纪的洗礼吧,这词儿居然变得高尚起来了,给小费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小费这个词,似乎是地道的西方舶来品。殊不知,中国古代早已有给 “赏钱”的习惯,赏赐对象有店小二、奴仆、书童、小厮、跟脚等。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感情表达也十分讲究、含蓄,所以在给别人“赏钱”时,往往用红纸包裹着零钱送给对方,名曰送 “红包”。其普遍的意义,一是给晚辈一种 “关爱”,如春节时大人给小孩的压岁钱、生日红包都含有平安吉祥之意;二是婚嫁喜庆的礼仪,以 及亲友初会、 相聚互馈祝愿的 表示;再就是完全出自内心的一种酬谢。而回馈他人辛劳,给喜娘、道士、僧尼、轿夫、吹鼓手、车夫等等的红包,一般又叫作 “花彩”, 今天则是 “小费”。红包往来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体现中国人重视礼节、和谐相处的友好关系,至今仍奉行如仪。 二 小费就其性质而言,应是给服务生在规定正额以外的赏钱。在国外,小费被视为社交礼仪,或者说是一种道谢的方式。小费并不是法定要给,数目也没有明码标定,但多数地区的行业都有不成文的规定。一般来说,旅游、餐饮 (特别是高级餐厅和酒吧)、交通 (非公共交通工具)、旅馆等的侍应生、服务生都要给小费,有些地方用洗手间、去理发、接送报、请洗洁也应给。世界上付小费最认真讲究的就是英美,不给小费甚至还可能遭到羞辱,最著名的事件是曾经的第一夫人希拉里,她在饭馆里用完餐后不给小费,结果被报纸大做文章,毫不客气地奚落了一番。 各国因国情不同,付小费的规矩也不一样。在日本,进入饭店门前只须向女服务员付小费即可。在泰国,对象无论男女都必须付小费。在奥地利,尽管各项费用中已经包括了服务费,但餐厅服务员和司机们仍希望能额外得到几先令的小费。瑞士明文规定,司机可以得到占车费10%的小费;在餐馆中,虽然很欢迎小费,但都未公开收取过。在意大利,小费不公开但要给。在法国,服务人员对小费都寄予厚望。法国财政部在税收方面也把小费收入统计在内,规定餐馆等服务行业起码收取10%的小费。在北非中东地区,小费是老人和小孩的生活费用,若没有给就会被索取。新加坡则禁止付小费,客人付小费会被认为是服务态度不好的结果。在中国付小费,按传统多采用给赏钱、送红包、压岁钱等形式,但其普遍意义以及适用对象、范围均与外国的小费不同。 付小费是一种国际惯例,很多国家都有这个习俗。但在国内,对在旅游、宾馆等服务行业该不该付小费尚存争议。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小费其实是一种礼仪,它不仅表达了对别人辛勤劳动的肯定与感激,还传递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交流。从另一层面来说,也体现了人们的一种文化修养和文明礼貌。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写过一篇关于小费的文章,文中说,市场经济是一个彼此服务的经济。当你接受了别人的服务,不论你是否为此支付了价格,你都要向为你服务的人道谢。口头致谢是一种最普遍的方式。如果你觉得口头致谢还不足以表示你的谢意,你可以付小费。所以小费是一种道谢的方式。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也曾向 “两会”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在中国一些人力服务行业提倡付小费,并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的风气。尽管引来颇多争议,众说不一,但在我看来,付小费作为一种礼俗,在中国旅游、宾馆服务业乃至其他服务行业登堂入室已经是大势所趋。 三 小费虽小,但其作用不可忽视。网上有篇文章说 : “小费问题处理不好,小则影响服务员对你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使你遭遇尴尬、引起不快;大则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形象、声誉,甚至命运、成败。”或许你以为这是小题大做,但这在中外的历史上却不乏其例。前面提到的希拉里在用餐后拒绝支付女招待小费,结果立即招致美国媒体的密集炮轰,指责前第一夫人对女招待不够尊重!就是典型的一例。 小费影响人的命运,从古代昭君出塞的故事可见一斑。史载我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入宫时,因进宫女子太多,皇上看不过来,就叫画匠给她们每个人画像。其他女子为了得到皇帝的宠幸就给画匠润笔费——给画师的小费,好让画师给自己画得美一点。然而王昭君天生丽质,生性高傲,偏不信这一套,唯独她没给画师这笔润笔费。画师倒也没给她少画个鼻子,少画个眼睛,还给她多添了一笔,添了一个点,这下她就多了个痣。这个痣可不是美人痣,而是个克夫的痣。皇上怎么选也不会选个有克夫痣的女人为妃子。因此王昭君就象进了冷宫一样,皇帝从来没有召见过她。后来单于求婚,昭君主动请缨,皇帝也想把最丑的女人赐给单于,于是就把昭君许了单于。但是当他在欢送仪式上真实地看到沉鱼落雁的昭君时却后悔莫及,便以欺君之罪杀了画匠。昭君则因祸得福,失去了皇帝的宠幸,却成就了一段汉匈和亲化干戈为玉帛的佳史。 小费大概得算上国际社会最重 要的“潜规则”。很多旅游者感叹,在外国旅行,走到哪里也少不了付小费。特别是美国,各种场合小费多如牛毛,如果你该出手时不出手,别人瞧不起你,有的服务员还会耍点小花招,比如房间不收拾干净,该放的小件物品不给放上,给你把房间的灯插头拔掉,等等。在纽约餐馆就餐,不给小费甚至有可能遭到服务员的辱骂。在芝加哥住酒店,每天切切不要忘记在枕头上放点零钱,否则您的牙刷可能被用来洗厕所。在俄罗斯许多饭店都有晚间为客人擦皮鞋的服务,当然要给点小费,而且必须用纸包起来放在鞋里,不然的话,你的皮鞋就会被倒放过来 (鞋底朝上)。可见,今天的小费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对优质服务的感谢,而是客人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是一种惯例,或者是一种风俗。 四 在西方付小费和在中国送红包,似乎都是很自然的事情,都是潜规则。但两者都在发生变异,西方的小费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小费,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费用,是在服务人员与消费者之间自然形成的一种默契。中国的红包也早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红包,从吉祥如意的福祉象征,到礼尚往来的心意传达,到求人办事之道,再到官场 “运作”的行贿请托,红包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异。 送红包本应是中国人表达诚心、祝福或者感激的一种载体。然世易时移,红包变异,其本质已与西方的小费大不相同。有人曾对二者做了一个有趣的对比:在国外,理直气壮拿小费的人到了中国往往得不到小费;而在中国,可以拿小费或者说红包的人,在西方社会恰恰是不允许的;在国外,小费是一个服务人员收入的组成部分;在中国,红包是某些掌权阶层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外,小费可以帮一个人维持生活;在中国,红包可以让个别人走上 “富裕”;在国外,小费向下,只付给社会底层人;在中国,红包向上,某些强势阶层才能得到。 那么,送红包作为一种传统的文化习俗,如今到底发生了那些变异呢?细细考证,笔者以为最突出的变异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变作攻坚之器。比如,去一些大医院看病难,到一些名校上学难,上一些法院打官司难等等,只要给有关掌权者送个 “红包”,就可变难为易,马到成功。二是变作生财之术。世人只知送红包是“支出 ”,其 实它 完全 可以转化为 “收入 ”。 某些 掌权者如果够胆 “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婚丧、乔迁新居、祝寿、孩子满月等活动,巧妙经营 “红包”,就会堂而皇之地发财致富。三是变作成名之宝。比如,某些 地方 有些人发布新闻,发表文章, 出版著作,登台 演出,评优选先等等,都可以通过送红包来走捷径,搞速成,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扬名天下,岂 不美哉!四 是变作 升迁之道。红包 作为官场 升迁的 武器 古来有之,至今可谓历久不衰,常用常新。比如,个别地方靠送红包当代表、当委员、提职升迁的,最后案发被查处,常为报刊披露,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异化的 “红包”,实在是花样多多,功能甚广,它已渐渐地演变为社会上一些人拉关系搞贿赂的工具。在红包往来中,因人们强调其实用的功能,所以红包也就赤裸裸地抛开 “礼”的面纱,而采用香烟筒、茶叶盒、大信封、牛皮纸袋等简易包装,有的干脆就是银行的现金卡或存折。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贪腐大要案中发现,红包的内容则无所不包了,有现金、支票、股票、礼券、字画、文物,有承包国内外旅游、子女出国留学费用,还有供给赌博、包二奶、嫖娼的资费等。此时的 “红包”已完全变味,说白了,无非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以人情往来之名,行贿赂交易之实。无数的事实表明,在对待红包的问题上,许多领导干部就像温水中的青蛙,在 “温情脉脉”的渐次升温中失去警觉与醒悟,以至于落得个惨死的下场。 古人云 : “来而无往非礼也”。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人情往来,而红包便成了这种往来的一种形式。中国的红包不同于西方的小费,如今的红包也不同于传统的红包。西方的小费虽小,却可见其大;中国的红包虽好,不觉中其毒。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警惕在 “礼尚往来”中不能自拔,谨防个别人的所谓 “感情投资”和形形色色的 “红包”,对那些别有用心的奉送者不能 “讲人情”,应该当断则断,绝不能把那些 “钱权交易 ”、 “钱情交往”等腐败陋习带到党内生活中来,带到实际工作中来。须不知,那根本就不是红包,那里面包的是害人、害己、害党、害社会的 “毒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