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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7-15期 第第10版版:财经新闻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出台

最高补贴6000元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了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记者14日从商务部获悉,《实施办法》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