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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7-13期 第第07版版:城市纵横

市城乡规划局民主评议行风转入“自查整改”阶段

日前,市城乡规划局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自查整改”阶段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赖学明 通讯员 黄诗茗)市城乡规划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 “宣传发动”阶段转入 “自查整改”阶段。7月8日,市城乡规划局召开动员大会,总结 “宣传发动”阶段工作,部署“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卢勇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市行风评议团的领导到会指导评议工作。 会议指出,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各科室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的规划报建、行政执法、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广开门路,查找问题;针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把落实整改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在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深挖发生问题的根源,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 为确保自查整改阶段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卢勇局长在动员大会上结合该局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提出了如下“八要”工作意见。一要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 “自查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科室都要结合本部门特点,对照评议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 “关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论述、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文件,全面提高 “自查整改”的主动性、自觉性。二要广开渠道、多方征求群众意见。一是组织人员上门走访局属各单位和市直相关单位,请他们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在城乡规划部门的服务对象中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向各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社会对局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咨询、投诉和监督。三要制定满意度调查方案。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行政风行风建设。四要及时梳理意见建议。对通过各种形式搜集到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和反馈。相关部门和个人要认真听取、做好记录,以便搞好自查整改。五要认真开展自查。要把系统内部、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认真开展自查活动,要紧密结合城乡规划部门的特点,重点查找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科室自查要通过生活会的形式开展,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行评办。个人自查采取召开自评会的形式,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听取群众意见,写出自查小结。领导班子自查,要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本单位在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要切实抓好整改。对通过自查反映出来的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各种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剖析,深刻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每个问题都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力争达到问题找准、原因查清、整改到位、大家满意的效果。同时,要进一步推进依法 行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主动规范行政行为。七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自查整改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统一要求,注意搞好协调,做到整体推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查纠整治每一步工作都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八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在整个自查整改阶段,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不能马虎从事,又不能贻误业务工作。要切实做到以行评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行评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