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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7-13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车库大门被泼油漆事主误成“刮车贼”

本报讯(记者 周燕红)近日,市民余小姐向本报报料称,其车库大门在9日凌晨左右被人泼黑油漆,还写上了 “刮车贼”三个大字,让余小姐一家感到震惊与冤枉。 记者接 报后马上赶 到了事发地点——市区官山四路39号大院。只见大院里的一间车库大门及左边墙壁上都被人泼上了黑油漆,还写有“刮车贼”的字样。据事主余小姐介绍,该大院住户入住以来,一直没有物业公司进场管理,住户的小车多次被人恶意刮花。在9日早上8时许,余小姐下楼时惊讶地发现其车库大门被人泼上了油漆,还写了字。余小姐及丈夫在惊讶之余,也感到很无辜,因为他们从没得罪过人,也没与人吵架、红脸,突然就被人当成了“刮车贼”,实感冤枉。后来,余小姐想起了几个月前在大院门前张帖的一份自称是“第一公告”的通知。在这份公告里称,该大院里有多辆小车被人为刮花,车主已多次报警,警方留有确凿的证据、指纹。公告还指明了刮车者为该大院8号梯其中一住户,并严厉指责刮车贼的行为。但余小姐一家怎么也没想到公告中所指的会是他们一家。当发现自家车库被泼油漆后,才恍然大悟,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余小姐气愤地说:“我们绝对没有刮花别人的小车,也不怕人家说。只是大家都是邻居,有什么误会可以直说,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真是太过份了。”采访中,一位正好开车回来的业主也向记者反映,他在10日早上又发现小车多了新的刮痕,前后共被刮花了四次,很是无奈,希望这种令人憎恨的事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