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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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7-06期 第第02版版:要闻

加大市容综合整治力度 还市民干净整洁环境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曾庆强就市容环境整治问题答记者问

一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市容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城区规模逐渐扩大,城市人口、车辆不断增多,以及体制不顺等原因,市容整治工作走进了“整治—好转—回潮,再整治—再好转—再回潮”的怪圈。目前,市区市容再次出现回潮现象,市区非法占道经营等“九乱”现象越演越烈,已严重影响了我市城市市容市貌,损害了我市对外开放的形象和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群众百姓普遍关注。为此,记者近日就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曾庆强同志。 记者:曾局长,你好,据我所知城市管理局今年把市容综合整治作为中心 工作来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思路呢? 答:城市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市政建设及维护任务非常繁重,而我局把市容综合整治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主要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市容综合整治工作离群众最近,在社会的最前沿,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我局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最关心的市容环境问题作为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其次,抓好市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广大市民的迫切愿望。第三,目前的 非法 占道经营等“九乱”现象越演越烈,几乎陷入了无政府状态。人家是 “农村城市化”,我们是 “城市农村化,道路市场化”。违背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因此,为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实现城市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必须把市容综合整治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记者:我市市容整治工作为何如此困难?造成目前市区脏乱差的原因有哪些? 答:我个人认为,我市市容经 过多次集中整治, 取得一定成果却 得不到巩固,出现 反反 复复的 现象,主要原因 有以下 几点: 一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我市很多市民是来自农村 洗脚上田的农民,他们的现代城 市意识比较薄弱,在 原来环境 里养 成的行为习惯经常与现代城 市的正常秩序发 生矛盾。 二是 执法环境差,暴力抗 法现象 时有发生。我们 执法的 对象 往往是 下岗 职工、 进城农 民等弱势 群体, 执法内容与他们的生 计息息 相关,造成很多人对城管执法 工作不理解,对城管执法缺乏认同感。三是城管执法力量严 重不足。目前,市城市综合管理大队在编人员只有42人 (湛江、阳江等同等规模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力量分别是240和340人 ),除 去退休职工及后勤人员,真正在执法一线的工作人员只有36人,相对我市管理的城市区域面积而言,人手明显不足。另外,执法队员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管理体制不顺。 记者:据了解,针对目前市区市容市貌的现状,政府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请问这次整治的重点是什么?对市容市貌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市容市貌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整治重点将紧紧抓住主次干道,以及市场周边、学校周边等部位进行治理,对私宰经营生猪形成的马路市场和露天烧烤 摊档坚决予以取缔,全面扫除乱摆卖、乱堆放、乱张贴、乱拉挂、乱搭建、乱扔吐、乱排放、乱拉撒、乱停放等 “九乱”现象。 在市容市貌管理中,我们严禁下列行为:1、严禁在市区主次干道占道摆卖,要入店经营;2、严禁开设露天烧烤档;3、严禁擅自占用、挖掘、毁坏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4、严禁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吐痰、乱扔垃圾、乱堆放、乱拉挂、乱停放等;5、严禁乱张贴户外小广告及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同时,要求市区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认真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制。 记者:为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我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根据城市市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主要抓好四个结合。 一、教育与罚处相结合。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深入街道、社区、学校进行宣传教育;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城管执法深入人心,形成市民自觉参与配合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在整治时做到先教育后处罚。整治时进行多次教育,促使违章者在思想上改变,主动改正违章行为。三是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违章钉子户,一定坚决取缔,从严处罚。特别是对暴力抗法的,要坚决依法打击,保护执法人员安全。 二 、 “疏”与 “堵”相结合。一方面对一些违章摊点群采取 “围、堵、掏”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实行 “重点路段和区域定人定岗管理,一般路段巡查管理”。另一方面,在“主干道管死,中心区管住”的前提下,允许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摊点从事经营;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小街巷设置早 (夜)市摊点群,规定其限时经营。 三、专业执法管理与社会力量共管相结合。市容管理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一方面我们将加强整治力度;另一方面,我们配合政府推动 “门前三包”责任制,争取市区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其门前卫生、绿化、秩序等方面全面负责。从而把市容管理责任落实到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队伍建设与时代要求相结合。新时期的城管队伍,直面弱势群体,处在社会的最前沿,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过去粗放的管理模式与当今城市管理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因此,我们提出了建设 “文明城管、和谐城管、法制城管、亲民城管”的目标,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社会意识。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改变过往市容日常维护中 “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做法,将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实行 “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管理。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 “工作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的管理要求,营造 “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错者罚”的工作氛围,提高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成立督察中队,对执法队员日常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评议,落实问责制。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通过法制培训、廉政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对执法队员的着装、仪容、称呼和举止、风纪行为等做出明确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规范、着装整齐、仪容端正、风纪严谨。通过以上措施,逐步把城管大队打造成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能力强、执法文明、纪律过硬、反应迅速、富有执行力的队伍。(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