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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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6-26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市法制局被定为全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示范点

本报讯 最近,市法制局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示范点。 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工作。市法制局充分发挥市政府依法行政主力军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不漏”,即文件审核一份不漏,部门文件合法性审查一份不漏,文件备案审查一份不漏,文件公告一份不漏。该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经验继去年被省府推荐到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会议上交流后,最近又被省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省和全国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示范点。 省府法制办认为,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一是认识到位,二是制度健全,三是队伍较强,四是工作扎实,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普遍较高,对本级政府依法行政保障作用明显。(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