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茂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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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将车辆质押给他人又偷回 被判处有期徒刑
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李津东李俏近日,化州一男子将质押给他人的车辆“偷”回去,被化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件回放 今年5月26日中午12时许,叶某通过朋友牵线从周某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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