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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0-09-15期 第08版:茂闻·社会

与母亲争执后儿子竟点火自杀

冲动男子因放火行为被处刑罚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邱少梅 日常生活中,常有父母与子女因琐事发生争执,不过毕竟是骨肉血亲,即便发生矛盾,经过沟通后大多都能及时化解。然而,电白一男子在与母亲发生争执后,竟一时想不开,点火意图自杀,最后还为此受到了刑事处罚。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了该起放火案。

案情回放
  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刘某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言语争执。事后越想越激动,竟心生自杀念头,于是将干木柴抱进自己房间,并淋上汽油,点火自杀,后刘某的亲属及周围群众共同将大火扑灭。经公安民警现场勘查,刘某房间的门是一扇旧式木门,房间里面有木衣柜,地面上有被烧毁的木柴及衣服,房屋的石灰墙被火熏黑。经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刘某房屋的石灰墙损失价值为人民币400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因家庭矛盾心生自杀念头,故意放火意图自杀,危及周围邻里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放火罪,应予刑罚,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参与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因家庭内部矛盾激化而引发,被告人刘某父母亲年龄较大需要赡养,而刘某亦有一个儿子需要抚养,且刘某属初犯、偶犯,可对刘某酌情从轻处罚,对刘某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
  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及其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刘某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