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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9-10期 第03版:纸看茂名

市司法局主动作为 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

  茂名晚报讯记者郭瑞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司法局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打出扫黑除恶“组合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犯罪相关线索10条,系统内没有发现为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高位开局强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之初,市司法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截至目前,该局共召开 14次会议和专题活动部署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订《关于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定期报送涉黑涉恶工作情况机制的通知》等方案机制。同时,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工作专班微信群及制定督导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区(县级市)司法局,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今年来,该局领导班子共到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督导15次,各业务科室对口督导50多次。
  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压实,市司法局强化培训动员,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的组织队伍保障。4月14日,该局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和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约400人参加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6月12日,市司法局召开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暨廉政讲座。
发动群众齐出击
  为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线索,4月27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电白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在电白主城区东湖公园开展扫黑除恶“靶向式”专项普法宣传活动;5月24日,市司法局联合茂南区司法局等单位在袂花镇新塘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以“工作组设点,宣传队入户,普法课到校”的方式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前共组织开展户外专题宣传活动260多场。
  此外,该局每月15日在市人民广场进行普法宣传,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向参与活动群众进行宣传,并通过单位公开栏、网站、电子屏以及信息专报、微信、微博、QQ等平台张贴、推送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及公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举报。据不完全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制发宣传资料(海报、手册、宣传单)22.5万份,制作横幅(含LED屏)280条,开展专题讲座368多场,在网站、微信、微博推送信息数1900多条。
  该局注重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深入进行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一是进一步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尤其要把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作为首要任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今年1至7月,全市调解案件共计15119件,调解成功率为98.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40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6件。二是组织律师参加司法局、普法办举办的扫黑除恶“靶向式”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工作组设点,宣传队入户,普法课到校”的方式开展专题普法宣传。组织村居律师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遍及全市1902个村(社区)的优势,开展“法德讲堂”活动,以案释法,现场解答村民法律咨询,提供及时便捷法律服务。目前,全市有47间律师事务所共390多名律师参与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中。
全面排查惩黑恶
  市司法局把线索摸排、线索核查贯穿专项斗争的始终,为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黑恶犯罪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在做好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的扫黑除恶举报同时,重点抓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线索排查。先后印发《关于开展专项斗争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全面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排查。各地纷纷将该项工作下沉到基层司法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加大管控力度。该局还强化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谈话,突出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内容,若发现相关线索的及时记录并报告。目前,累计开展扫黑除恶个别谈话人数1756人。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实现“无缝衔接”,防止刑满释放涉黑涉恶人员脱管失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犯罪相关线索10条,一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排查。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已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中共排查出原涉黑刑满释放人员这部分人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管控。二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排查。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对排查出涉黑恶势力犯罪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服刑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严格落实监管措施。三是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严禁司法行政干警职工与黑恶势力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联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坚定的决心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