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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9-09期 第03版:纸看茂名

将土地租给他人开赌场

化州一男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

  说案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浩通讯员李小玉近日,化州法院审理了一件开设赌场案,男子刘某为了获取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土地租给他人开设赌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情回顾
  化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5日,被告人刘某以每天200元的价格将化州市新安镇某处自家果园租借给“波仔”“明哥”等人用于开设赌场谋利。从2017年11月6日开始,“波仔”伙同“明哥”等人就在刘某果园内以“翻摊”的形式聚集人员参赌。同年11月24日12时许,新安派出所民警巡逻到该山岭处时,发现这个赌博场所,立即进行查处,并将参与望风的吴某等四人当场抓获(四人均已作行政处罚)。被告人刘某在赌场非法开设经营期间,为赌场提供场地及用地共18天,获得赌场股东支付给他的其中五天租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场地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刘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并能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起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告诫广大市民:出租土地房屋收取租金本是正常经济行为,但是切莫为了获取高额租金而将土地房屋租给他人做违反犯罪用途。如果明知承租人是为了违法犯罪之用,仍然出租给对方,导致自己遭受牢狱之灾,不是明智之举。建议广大市民在出租房屋土地时,先弄清楚承租人租地的用途,以免自己被违反犯罪行为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