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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6-09期 第03版:纸看茂名

我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高州水库。茂名晚报记者吴昊摄
  茂名晚报讯 记者陈琴 朱杰祺 通讯员傅锦洪 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开始以来,我市各地迅速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专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均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昨日,茂名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高度重视
  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抓好督查组交办问题的督办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配合专项督查和落实整治工作亲自进行部署,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督办交办问题。
  据悉,市环委办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相关属地政府和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按市政府文件传阅呈批表的批示意见,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对能够即时整改完成的问题,要立即开展整治;对一时不能整改完成的,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按时完成。
  记者了解到,近期以来,相关属地政府和部门积极反应,迅速行动,深入调查处理,并对交办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由社会监督促进整改。
  针对问题
  制定出整改方案
  据了解,截至5月末,督查组共交办问题13个,其中包括:2个交通穿越;4个生活面源;1个工作码头、民用渡口;1个工业企业(采砂);4个其他(水源划分不规范、未立界等);1个信访投诉件。目前,对这13个问题均已作出处理,制定出可行的整改方案。
  例如,在针对“部分村段整治滞后,垃圾不入池,随意倾倒、管理不到位(泗水镇凤塘良村段、过垌村段、白村仔段)”的问题,高州市立即组织办理、推进。5月25日上午,泗水镇、村两级结合城乡清洁工程运作机制,组织了镇、村两级环卫工人对凤塘村委会良村,泗水村委会过垌、白村仔等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垃圾黑点进行了彻底清理,撤销沿东干渠两边100米内范围内的垃圾桶,重新设置垃圾收集点,在以上3个自然村新增设置垃圾桶,确保100米范围内没有垃圾堆放点,并组织沿线住户召开户长会议,明确东干渠沿线两边100米范围禁止焚烧垃圾和清洗衣物等污染水源行为。5月29日,在泗水镇召开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水质净化设施建设推进会,会议指出高州市政府将出资采取奖补方式推进,由村委会作为项目法人,每条自然村的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工程为一个标段,预计在7月底前完成工程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及管网工程建设任务。
  对于“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两处码头(即:高州水库一级保护区存在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码头和良德库区工作码头、旺村坡民用渡口)”的问题,市政府立即批转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会同高州市政府抓紧核查处理。经调查,该两处码头存在已久,旺村坡民用渡口已于2016年5月被高州市政府发文撤销。市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督促码头管理单位作出整改,要求船舶卫生间污水由工作人员定期抽上岸处理;船舶机舱油污由工作人员用不渗漏桶装好统一搬上岸储存,待回收;码头船舶垃圾由工作人员用密封不渗漏袋收集搬运上岸妥善处理;加强码头、渡口日常管理;发现有漂浮物及时打捞上岸,收集外运处理;加强防御措施,禁止往库区扔垃圾,定点设置垃圾桶。
  以问题为导向
  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督查组实地检查结果显示,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尚存在划分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还有“城市包围、陆域过大、长度过长”等问题,市政府着力建设一批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委托技术部门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
  针对该问题,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将此次专项行动督查新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治计划,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一并处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做到逐一消号,并及时将办理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将加快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划分科学、规范、合理。此外,还将加快建设水东湾引罗工程等一批饮水安全工程,以有效改善我市的供水安全状况。